----兼与陈佩秋先生商榷之六
作者:王菊如
服制,在中国传统社会,历来是非同小可的事,这一点陈佩秋先生说得是对的,既是一个朝代区别不同社会角色,而且也是代表社会各个阶层的重要标志物之一,在宫廷皇室,当然也是君君臣臣的等级反映,今天,仍有“衣帽取人”之流弊。
关于唐代服制,特别是宫廷着装,是个重要的变革时期,这不能不引起重视,皇帝视朝,官员视事,並不是像陈佩秋先生所言一律“穿朝服”、“才正常”的那么简单。
陈佩秋先生在质疑《步辇图》文章中表述的唐太宗所着衣称之“便服”,非历史概念,其正式名称应曰“常服”。
什么叫常服?常服,虽有今日便服、休闲之意,但决无今之男女通行“牛仔”服那样之“便”。唐之常服,主要指男子所着的缺骻袍之类的代表性上装,后来妇女曾风行着男装,是另一层意义的事物了。
缺骻袍,又称缺骻衫,它是改造了旧式鲜卑外衣的基础上,又参照西域胡服而改革成的,先流行于北朝的新服式。它的特点是园领长衫,又在衣侧开衩。开衩的高低反映风行时代,早期衩较低,后来愈变愈高,直抵骻部,故称“缺骻”。由于衫上开衩,史上还有个名字叫“四楑(衣衩)衫”。早在周武帝保定四年(公元564年)宇文护下令,在袍身近膝处加“襴”(《隋书》卷-《礼仪志》),后又称之“襴衫”,“襴袍”,至隋唐,国家统一“,襴衫”(缺骻袍)成为百官、士庶最常用的男装,在宫庭也不例外。
“缺骻袍”风行今遗迹颇夥,如考古出土之陶俑,陕西乾县李重润墓壁画,唐画《游骑图卷》等等。
“常服”纳入社会服色制度,应在隋早见端倪,唐则完成变更並走向成熟。有史家指出:“常服”纳入社会服色制度,至少在两个方面起到了作用,一是使服色制度更趋严密,並扩大了其适用范围;另一方面,由于常服的各种规定渐趋严整,使得日常生活中服用的常服逐步取代了朝服、公服的地位。严格方面是色彩有贵贱之分。《新唐书》卷二四《车服志》载:“服袍者下加襴、绯,紫、绿皆视其品,庶人以白。”此外,就是在质地上原料制作方面的差别。《步辇图》中绯(朱)色官员,就恐怕不会低于三品。
唐太宗贞观(公元627-649年)以后,常服更盛行,“非元日,冬至受朝及大祭祀,“皆常服而已”。至唐玄宗“朔望常朝,亦用常服”(《旧唐书》卷四五《舆服志》)进一步扩大了常服使用范围(场合)。如唐文宗在开成元年正月初一元正朝会时,就像这样一个正式的隆重的朝会,“常服御宣政殿》。”接受百官朝贺。历史的真实並不像陈佩秋先生所说那样。大唐天子召见外使,不穿朝服,仪态自由,正是唐太宗本色,陈佩秋先生说,“我们看见的李也民没有穿朝服,只著便装,并且-只左脚伸出于袍服之外,露出祙子和园口便鞋,”描述是对的,判断是错的。这並不是画家不懂历史知识,更不是犯错误,而是作者深懂历史,且又反映生动,细节的真实生动。
所以我们说,《步辇图》中,唐太宗着常服,除了禄东赞着锦袍外,余也着常服,只是唐太宗的常服颜色上显得高贵些,《步辇图》真实地反映了唐代的风气与特点,唐太宗在较少陪同下会見亲家来使,既不失礼,又倍显亲切,无疑可质,也不值得什么可以值得大惊小怪的。
《步辇图》如此描绘,艺术高超还是低能?明者自知。
陈佩秋先生在这方面的知识面,恐怕太狭窄了,只通过一般教科书式或词典式的书中获取资料,要深入学术层面的研究,那是远远不够的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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